两排破败不堪的平房, 三位来自当地农民的“厂长”,几只锈迹斑驳的合成罐,这就是河北省冀州市第二化工厂。难以想象的是,就是这样的一家“企业”,采用最原始的工艺,生产剧毒的苯乙腈(别名氰化苄) 。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样的一家超级排污小化工,居然是冀州市“一控双达标企业”。而冀州市环保局对这家企业恣意排放大量有毒废气和废水的容忍,竟缘于这家企业是“冀州市政府重点保护企业”。
2006年3月21日, 记者接读者反映来到河北省冀州市采访。相距第二化工厂还有十多公里,一股令人头晕作呕的气味已扑面而来。厂区东面的水渠里是化工厂排出的五彩斑澜的有毒废水流向不知名的远方,所到之处, 污水渠两岸土地或呈白色的斑驳状,或呈深深的蓝色。农民的吃水井离此百米之遥。南面大水坑里的有毒废水已渗入地下,紧挨着这个大水坑的是有400名小学生的吴吕小学。 “冀州市政府重点保护企业” 的巨幅竖牌悬挂于企业正大门,在春日的阳光下隔外耀眼。
ID:108708-00002 恣意排放有毒废气废水的小化工厂 图片来源:CCN传媒图片网 黄凤荣
对于记者的到访质询,三位来自当地农民的“厂长”并不吃惊。一位姓马的厂长介绍:冀州市第二化工厂始建于1989年,是镇办企业,目前是个人承包经营,现有职工30余人,年产量1000余吨苯乙腈,每年交税30余万元,享受冀州市政府重点保护政策,未经市政府办公室批准, 各执法部门不得检查和收费。这位马厂长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特别强调,环保局要来检查,必须先到市政府办公室登记,报市领导批准后再由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企业接受检查。
对记者提问国家对苯乙腈的生产工艺和规模有什么要求? 对废气废水治理有什么要求? 对废气废水的达标排放有什么要求? 三位厂长异囗同声地回答:不清楚!
而资料显示,这家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和产品为: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甲苯、氰化钠、氯气、氯化苄、苯乙腈、苯甲醛!
冀州市环保局发言人表示:冀州市第二化工厂是2000年“一控双达标”的合法企业,环保局每半年对其排污进行一次检测,最近的一次检测是2005年底,是合格的。不知道周围农民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见到的排污场面说明化工厂在偷排。
但是,当记者要求出示“检测合格”报告,冀州市第二化工厂和冀州市环保局却你推我,我推你,最终谁也拿不出这份报告。冀州市环保局出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张罚款收据,以此证明环保局没有渎职。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反映的事实是,2005年7月,第二化工厂发生“有毒气体泄漏,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农作物受害”,处以罚款二万元;填制于2006年3月15日的这张罚款收据反映的事实是,第二化工厂“废水排放超标”,处以罚款三千元。
记者当晚连线相关专家,专家指出,象冀州市第二化工厂这样的情况,明显属于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化工。由于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残留高浓度的剧毒物质,存在高风险的环保安全隐患,对生态环境危害极大。处于其危害范围内的人群,其表征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倦睡、上呼吸道刺激等;慢性特征,神志丧失、引发多种癌症等。CIEN记者 黄凤荣(CCN传媒图片网 罗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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